泰安
泰安热门资讯 > 泰安社保资讯 > 泰安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泰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方式

来源:互联网 2024-02-03 18:56:03

泰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方式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17号)第五条规定,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具体情况建议通过拨打12333电话等方式,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关键词:城乡居民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计算城乡居民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年限计算泰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方式
上一条:泰安市在不同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申领失业保险金可以合并计算吗? 下一条:泰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针对困难群体的主要帮扶政策有哪些?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