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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转业干部落户办理

来源:互联网 2022-11-12 16:45:03

转业干部落户

设定依据:《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鲁公通【2016】179号)

申请条件:转业干部到地方落户

办理材料:①转业干部安置落户介绍信、退役证件; ②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③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簿或单位接收证明,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④亲属关系凭证(限随迁人员)

办理地点: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

办理机构:派出所受理,县级机关核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由当事人持办理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申请,由派出所受理后报县级机关核准后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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