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
泰安热门资讯 > 泰安社保资讯 > 泰安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泰安市哪些单位必须为职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来源:互联网 2023-12-22 00:28:03

泰安市哪些单位必须为职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都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泰安工伤保险参加单位泰安工伤保险参加单位组织泰安市哪些单位必须为职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上一条:泰安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以互转吗? 下一条:在泰安申领失业保险金期满之前找到新工作失业保险待遇会停发吗?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