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有时间限制吗?
答:一般情况下,每月15日。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从申领之月起计发,每月15日为系统发放日(如遇节假日,按期提前),15日前新登记申领并审核通过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当月发放;
15日之后登记申领人员,正常于下月补发。
申领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注意事项:
1.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1人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
2.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转出)。
3.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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