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职工医疗保险程序须知
根据宿州市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至12月31日,集中参保缴费期缴费的,按自然年度享受医保待遇。
对于宿州市外出务工春节返乡的农民工来说,可以延长缴费期至次年的2月28日,延长缴费的,自缴费之日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宿州市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由其监护人在新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完成参保缴费,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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