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出台 无房职工可提取
(一)必备材料
1、《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一份
2、领取人身份证(不可用临时身份证)
3、死亡证明或火化证
4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关系证明
5、公证书
6、银行卡(储蓄存折) 一张 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
说明:1、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二)办理流程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中心服务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死亡销户提取申请、提取服务指南。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持以上相关材料至中心服务网点申请受理。
3、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确认。
(三)特别提示
1、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表格可在中心网站下载。
2、申请提取时,提取人应不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
3、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4、政策咨询电话:市直中心(0557)3054115,埇桥区办事处 (0557)3027513,砀山县管理部 (0557)2276766,萧县管理部(0557)3797002、(0557)3797003 ,灵璧县管理部(0557)2379058、(0557)2379060,泗县管理部(0557)7025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