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出台 无房职工可提取
宿州市职工退休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一)必备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份数 | 备注 |
1 |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申请》 | 一份 | 提取人签字,填写日期 |
2 | 申请人身份证 | 需查验 | 身份证过期或无磁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 |
3 | 退休证或退休文件 | 需查验 | |
4 | 银行卡(储蓄存折) | 一张 | 持本人有效收款银行储蓄存折或卡(信用卡除外) |
说明: 1、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二)办理流程
1、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销户)申请、提取服务指南可在中心服务网点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
2、本人持以上相关材料至中心服务网点申请受理。
3、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确认。
(三)特别提示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办理。职工本人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应由缴存单位经办人办理,并提供经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单位出具的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2、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所有表格均可在宿州公积金网站下载使用。
3、申请提取时,提取人应不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
4、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5、政策咨询电话:市直中心(0557)3054115,埇桥区办事处 (0557)3027513,砀山县管理部 (0557)2276766,萧县管理部(0557)3797002、(0557)3797003,灵璧县管理部(0557)2379058、(0557)2379060 ,泗县管理部(0557)7025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