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档案材料的收集和归档怎么办理?(附入口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点击办理),移动端办理(点击下载),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受理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
2.代理单位录(聘)用。
申请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电子件1份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向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即办理完结;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全的全部内容。
2、登录www.ahggzp.gov.cn网站,按照提示流程填写申请表格并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原件照片,工作人员将在工作日内处理并短信回复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短信告知打印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短信告知审核未通过的理由。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市城市规划馆北侧)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人社类综合窗口
常见问答:
1、离校高校毕业生如何关注、落实好自己的学籍档案?
答:毕业生学籍档案是毕业生学习经历、思想表现、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参加社会实践等情况的重要材料。毕业生档案是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的重要凭证,是享受就业服务、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人事档案的基础性材料。高校毕业生到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到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工作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离校时未就业的,可由学校统一转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毕业生要高度重视学籍档案,把自己的档案落实好、安排好。
2、档案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期间,还需要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吗?
答:根据人社厅发〔〕75号文件规定,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今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等材料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要通过多种渠道,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和个人及时将上述材料收集归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期间,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不再办理档案工资记载、调整相关手续。
3、档案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期间,还需要办理干部身份保留、认定手续?
答:根据皖人社秘〔〕218号文件规定,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需要再为代理的流动人员办理干部身份保留、认定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