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职工医疗保险程序须知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1)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按50%比例支付;
(2)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合规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按30%-80%的比例支付 (具体分段支付比例见下表)。
图源: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镇职工大病保险
1、享受人群 :全市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群。
2、实施时间 :城镇职工从元月1日起。
3、特点 :不分病种、不设封顶线、不需另外缴费、即时结算(与基本医保段同时结算)
4、 起付标准 :个人自付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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