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时间:
普通居民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携带户口簿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居委或村委会办理,逾期不予登记。或者通过政务服务网宿州分厅和“皖事通”网上办理。
➤参保对象:
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
(一)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非本市户籍,持有本市居住证在原籍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三)各类在校学生。(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的其他人员不予补办参保缴费手续。城乡居民不得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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