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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急危重伤病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保障政策

来源:互联网 2023-05-01 08:34:02

急危重伤病的范围:

指各种若不及时救治病情可能加重甚至危及生命的疾病,其症状、体征、疾病符合急危重伤病标准。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及病情分级按照《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国卫办医发〔2013〕32号)执行。

政策规定:

1、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处置为1级的濒危病人和2级的危重病人,在门(急)诊实施紧急抢救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住院支付政策享受待遇。

2、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处置为3级的急症病人,在门(急)诊明确需要留院观察,并且在留院观察后直接转住院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住院支付政策享受待遇;留院观察后未直接转住院的,按照门诊支付政策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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