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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居民医保慢性疾病报销政策

来源:互联网 2023-04-27 03:19:02

序号待遇类别病种名称保障范围起付线报销年度限额(元)
比例
1门慢冠心病、慢性支气管炎合并肺气肿对应合规药费070%1000
2门慢糖尿病、结核病、高血压病Ⅲ期、脑中卒后遗症对应合规药费070%2000
3门特肺心病、重性精神病对应合规医疗费用070%8000
4门特肺动脉高压对应合规医疗费用80060%20000
5门特儿童苯丙酮尿症对应合规医疗费用070%0-6 岁 15000元
7-13 岁 20000
元,14-18岁
25000 元
6门特慢性乙肝合并肝硬化(失代偿期)、肾病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病对应合规医疗费用080%20000
7门特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对应合规医疗费用070%30000
8门特恶性肿瘤放化疗(含康复期)、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白血病、血友病对应合规医疗费用080%60000(康复期
10000)
9门特尿毒症(终末期肾病)透析对应合规医疗费用080%80000
备注享受两种及以上慢性病或特殊病待遇的,年度限额按照最高限额计算。享受恶性肿瘤放化疗待遇一年后,自动转为恶性肿瘤康复期待遇。
表源:泗阳政务

关键词:宿迁居民医保慢性病报销宿迁居民医保疾病报销宿迁居民医保慢性疾病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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