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交通违章查询指南
什么是黄标车,宿迁黄标车报废要符合什么要求,具体的补贴是多少?小编为你一一解答。
黄标车是指达不到我国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一标准)的汽油车,或达不到我国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三标准)的柴油车。由于国家和本市均是按时间段来推进汽车排放标准的实施,对于本市号牌车辆,达不到国一标准的汽油黄标车具体是以下三类:
1、1999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6座、且总质量≤3.5吨的汽油客车;
2、2001年10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汽油客、货车;
3、2003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汽油车。
达不到国三标准的柴油黄标车具体是以下二类:
1、2008年1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柴油车;
2、2008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柴油车。
1、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2、经查询环境保护部机动车环保网,为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
3、车辆提前淘汰的,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
4、汽车办理提前淘汰手续时,应保持车辆的完整性,不得无故私自拆除车辆配件。
5、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以及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不享受补贴。
1、宿迁市区(含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湖滨新区、洋河新区)补助标准为2200元/辆;
2、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补助标准为2400元/辆。
3、已享受其他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车辆,不得重复享受老旧机动车淘汰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