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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解除沙井街道区域内的低风险管理

来源:互联网 2023-05-02 19:27:02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166号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宝安区对沙井街道相关风险区范围和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解除沙井街道沙四社区阳光小城2栋中风险区管理。

解除沙井街道区域内的低风险管理,进行常态化疫情管理。

以上调整自2022年10月24日0时起执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3日

关键词:深圳疫情风险等级深圳疫情风险深圳疫情深圳宝安区解除沙井街道区域内的低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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