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福田区核酸检测点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526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8日23时起,对福田区的沙头街道相关区域和措施调整如下:
解除沙头街道沙尾社区沙尾西村第63栋、第64栋中风险区管理,解除沙头街道低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沙头街道实行常态化防控措施,继续加强社会面和密闭性空间及接触性行业管理,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