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盘锦兴隆台区发现1例核酸结果异常人员
根据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令(第18号)
对疑似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起始时间从最后接触阳性感染者或离开被污染环境开始计算,期间第1、3、5、7、13天进行核酸检测,第7、13天进行血清抗体检测,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均为阴性者可解除隔离。集中隔离解除后,实行7天社区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
加强集中隔离宾馆管理,隔离宾馆管理人员必须做血清抗体检测,排除风险隐患。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建立集中隔离人员登记信息台账,明确集中隔离人员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关系。落实单人单间隔离制度。严把解除隔离标准,并及时向社区等相关单位、部门推送解除隔离人员信息。落实集中隔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规范执行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做好人员卫生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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