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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单位养老保险基本信息变更办理条件+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来源:互联网 2023-10-08 18:59:06

沈阳单位养老保险基本信息变更办理条件+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申报对象:企业

申报条件:沈阳市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所需要件:无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窗口办结

网上办理-网上办结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时间及工作时限:即办件

办理地点:

大东分中心: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和平分中心: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沈河分中心: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甲1;

皇姑分中心: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

铁西分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A座一楼;

沈北分中心: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社保分厅;

浑南分中心:全运路109号;

法库分中心:法库县陶瓷工业科技园A区劳动综合大厦1楼;

苏家分中心:苏家屯区雪松路42号;

新民分中心:新民市南环西路1号;

张士分中心: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1号;

辽中分中心:辽中县南一路47号;

康平分中心:康平县康平镇迎宾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于洪分中心:于洪区黄海路16甲三和大厦6楼;

沈抚分中心:抚顺市望花区滨河路银科大厦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政务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

大东分中心:88219610;

和平分中心:31911561;

沈河分中心:84123928;

皇姑分中心:86220263;

铁西分中心:82917151;

沈北分中心:88085020;

浑南分中心:23783590;

法库分中心:87105166;

苏家分中心:89821285;

新民分中心:27624729;

张士分中心:85810663;

辽中分中心:87882788;

康平分中心:87336411;

于洪分中心:25835120;

沈抚分中心:58615052。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辽人社发〔〕13号)

关键词:沈阳养老保险信息变更沈阳养老保险办事指南沈阳单位养老保险基本信息变更办理条件+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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