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补缴住房公积金:
1、新参加工作职工或调入工作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单位少缴、逾期缴存、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3、因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上调需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4、职工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资金转入的;
5、依法需要补缴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
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应根据各缴存年度实际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核定补缴金额。
单位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的,应当提交《韶关市住房公积金补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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