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住自住住房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九)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温馨提示】
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2、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