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
汕尾热门资讯 > 汕尾社保资讯 > 汕尾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汕尾城镇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最新消息

来源:互联网 2023-01-23 22:56:02

2021年7月13日,汕尾市医疗保障局,汕尾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公布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具体详见下文。

按照《印发<汕尾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再次修订)>的通知》(汕府办〔2012〕84号)及《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汕府办〔2020〕1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2020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301元标准。现将我市调整后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2021年度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903元/月,下限为3781元/月。

二、执行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关键词:汕尾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汕尾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汕尾城镇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最新消息
上一条:汕尾市各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地点及联系电话一览 下一条:汕尾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每个月是怎样缴费的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