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一般性岗位补贴申请指南
持证未落户-恢复户口办理
办理条件
从户口所在地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未到迁入地落户,又返回原迁出地定居的,可申请恢复户口。
办理材料
1、户口恢复-持证未落户
2、原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身份证
4、《入户申请审批表》
提示:以上办理材料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材料根据具体办理窗口可能有所不同。
办理方式
可在善美村居小程序上预约办事(进入小程序-点击下方办事-搜索要预约的业务),再到预约的派出所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
各地户籍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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