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一般性岗位补贴申请指南
一般性岗位补贴
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
(2)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所需资料(一式一份):
( 1)《一般性岗位补贴》(表4) ;
( 2)《一般性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表5);( 3)用人单位与符合条件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4)符合条件人员的基本身份类证明及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电子证照核验) ;
(5)符合条件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及社保缴费记录(人社部门内部核验及部门协查);
(6)脱贫人口信息(以脱贫人口身份享受时核验)(部门协查)。
应注意核验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信息。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上半年)的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