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
汕尾热门资讯 > 汕尾社保资讯 > 汕尾社保常见问题 > 正文

汕尾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办理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3-28 18:14:08

汕尾办理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人员范围包括: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市有关规定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符合参保市转诊规定的人员)

5、异地生育就医人员

6、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因紧急救治和抢救需要,在参保市以外定点医药机构接受紧急诊疗的人员,以及其他符合参保市规定的异地就医人员)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参保市经办机构窗口或参保市公布的小程序、手机APP、网站、电话(传真)等渠道,办理跨市就医备案。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后的有效期为长期有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关键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条件汕尾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人员范围汕尾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办理的条件
上一条:汕尾异地就医备案窗口汇总(附电话+地址) 下一条:汕尾职工医保看病能保障什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