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单位公积金缴存登记与开户
汕尾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纯公积金贷款)
?受理条件
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半年一次)提取。
业务办理说明:
1、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并且放款时间为一年以上的职工,符合本项提取条件;
2、符合本项提取条件的职工,再次申请,每次提取金额(包括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日期至本次提取日期之间的偿还贷款本息额;夫妻双方还贷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偿还贷款本息额。职工提取间隔时间需满6个月以上;
3、职工同时有多套住房同时符合提取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此套房额度终止后6个月以上才能申请第二套的提取;
4、偿还贷款到期结清一年内可按此条件申请提取,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该笔提前偿还的贷款本息,需提供结清的银行凭证。职工在还贷期间申请提前部分结清,可计算在申请公积金提取金额内,需提供提前已还贷的银行凭证;
5、商转公贷款的职工申请按偿还贷提取公积金,提取时间按商转公放款开始到申请日按偿还贷款本息额计算提取额度;
6、职工与非家庭成员为个人住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职工及其他共同借款人申请提取额度按各自的房产份额提取;
7、职工在申请提取购房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允许申请销户提取(工作调动、离退休除外);
8、2019年3月之前申请的,需要提供个人购房借款合同、购房合同、银行借款借据;
9、夫妻双方任意一方的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的自住住房方可提出申请。非本市购房但属配偶的缴存地或户籍地,需提供配偶异地缴存证明和半年以上缴存流水、配偶在异地已提取公积金金额的提取明细或居民户口簿。
10、线下申请时,需提供名下的正常使用的一类储蓄卡(当地开户且正常使用,支持银行:中行、工行、建行、农行、邮储银行、农商行)。
11、电子证照获取或部门协查的材料申请人可不提供,如无法获取,则需要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
2、婚姻证明
3、申请人一类储蓄卡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偿还组合贷款提取)”,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受理人员对接收到的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提出预审意见,并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提取受理回执单》;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则当场一次性告知;若不予许可则退件处理,并告之原因。
3、审核:受理后,审核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涉及特殊程序的,启动特殊程序环节,特殊程序时限1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4、审批:审批人员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5、办结:决定人根据审批意见即时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审查通过结果;不予通过的,通知申请人。
?窗口信息
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汕尾市城区S241汕尾城乡金融中心大厦北侧约40米
办公电话:0660-3828023、0660-3828022、0660-382803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假期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位置指引:乘坐公交112路、6路在深汕中心医院东门站下,步行560米即达市政务服务中心。
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汕尾市城区五十米大道中段工信大厦1楼侧门服务窗口
办公电话:0660-3693865
办公时间:星期一、星期二、星期四:(法定假期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星期三、星期五:(法定假期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位置指引:乘坐公交105路在金鹏大厦站下;向左步行1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