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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港澳台社保参保指南(对象+方式+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2-10-28 01:02:01

汕尾港澳台社保参保指南(对象+方式+材料)

办理对象:

1.在广东省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

2.在广东省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台居民及在我省灵活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办理方式:

1.用人单位办理

(1)窗口办理: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办税服务大厅(深圳、东莞市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2)线上办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小程序。

2.以个人身份办理

(1)窗口办理: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台居民到注册登记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灵活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到居住地或就业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深圳、东莞市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2)线上办理:通过粤税通、粤省事小程序缴费。

办理材料

1.用人单位办理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

2.以个人身份办理

(1)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台居民凭有效证件(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住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注册登记地参保;

(2)灵活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凭居住证在居住地参保,或就业登记证明在就业地参保。

小贴士:

已在香港、澳门、台湾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并继续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持相关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在广东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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