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
汕头热门资讯 > 汕头社保资讯 > 汕头社保政策 > 正文

2022汕头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调整

来源:互联网 2023-06-20 10:29:02

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

按参保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计征。

根据粤人社规[2020]55号文件规定的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可根据其月劳动报酬或者月补助补贴收入等情况予以申报,上限为2020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647元的300%,即22941元;下限为2020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647元的60%,即4588元。

缴费标准

参保单位和职工应以职工工资作为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职工工资的构成,按《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职工工资高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的,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缴费工资;

二、职工工资低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的,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为缴费工资;

三、职工工资位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区间内,以职工工资为缴费工资。

执行时间

根据粤人社规[2020]55号文件规定的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若有需要可点击此链接查看汕头市各区县社保局地址和电话

关键词: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调整。工伤保险缴费标准2022汕头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调整
上一条:汕头灵活就业人员在哪里交社保? 下一条:汕头养老保险交够15年以后还要继续交吗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