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是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以实现及早探测火灾,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有效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等安全目标的重要保障,是一项关乎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避免重大火灾损失的基础性工作。《消防法》赋予社会单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的法定职责。《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规定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引导和规范社会单位的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一,气体顶压消防给水设备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内容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由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的建筑物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建筑使用管理单位)依法自行管理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管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包括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二,气体顶压消防给水设备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要求为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建筑使用管理单位需要对其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管理制度。(一)
(1)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经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具有规定数量的,有一级或者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2)消防设施操作,值班,巡查的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有初级技能(含,下同)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3)消防设施检测,保养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有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4)消防设施维修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有技师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