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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区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标准

来源:互联网 2023-09-27 07:33:17

12月23日消息:

泉州台商区上调辖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70元。此举将惠及台商区3.1万名6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累计缴满15年,且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无力参保县及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和未参保高龄职工老年生活保障金的,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月1日起)。

此次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是台商区自2011年以来第9次提高标准,即从2011年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目前的170元。值得一提的是,叠加失地农民保障金后,台商区的待遇保障水平位居省市前列,其中失地比例在70%以上的城乡居民每人每月最低可领590元,失地比例在30%—69%的每人每月最低可领320元。目前,台商区已将2.63万人纳入失地农民保障金发放范围,其中失地比例在70%以上的占90%以上。

社保中心提醒,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缴交截止时间是12月31日,广大城乡居民应把握好缴费时限,如未缴费的应及时缴费,年度未缴费人员今后申请补缴将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尚未参保登记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属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便民服务点登记,早参保,早缴费,多缴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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