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秉承“创新理念、追求卓越、迅速改善、永续经营“的经营理念;并以“质量是第一工作”,“顾客的满意是我们的荣誉”作为我们永远不变的质量政策;以爱护环境、回报社会、关爱雇员等社会责任为己任;把“诚信、负责、创新、团队”作为锋明人不断的追求和目标,愿与广大朋友携手共创美好的明天!
张伟 出资金额:50万元
张伟 职位: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牟敦合 职位:监事
变更项目:出资方式变更 更新后 2015-04-09 木炭经营、加工(有效期限以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为准)(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新前 木炭经营、加工(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4月18日;经营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无有效许可证不得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