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
齐齐哈尔热门资讯 > 齐齐哈尔社保资讯 > 齐齐哈尔社保常见问题 > 正文

齐齐哈尔低保办理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10-09 03:36:03

齐齐哈尔市应该如何办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交什么材料?小编为你提供齐齐哈尔城乡居民低保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城市低保的三个基本要件。

2、对持有我市所辖县(市)、区非农业户籍,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符合具体认定标准的城市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

3、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县(市)、区,原则上可以将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连续居住超过一年以上、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

办理材料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2、户口簿或家庭成员身份证、家庭在职人员的工作证和其它能证明各家庭成员属性的证件和资料

3、在职职工要有所在单位提供的各项工资、奖金、福利等方面的收入证明

4、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要有原单位和劳动部门及失业保险管理机构提供的保障性、补偿性等情况和救济性收入证明。此外,也要提供其它合法劳动收入、家庭隐性收入及各种难以核实的收入

5、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出具区县民政部门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其中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6、家庭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还要有接受赡养、抚养、扶养金的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法定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本人月收入低于我市城市低保标准的成年重度残疾人(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视力残疾人、肢体残疾人,以及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多重残疾人)。

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2、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户籍有在同一县域辖区内,但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与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不一致、户籍类别相同但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分别持有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等情况,依据省民政厅下发的《黑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办理。

3、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或其法定委托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及时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齐齐哈尔低保申请和领取方法

办理地址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湖滨街道办事处

电话:0452-2820329

地址:安顺路196号附近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齐齐哈尔市街道办联系方式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关键词:齐齐哈尔低保办理齐齐哈尔城乡居民低保怎么办理齐齐哈尔低保齐齐哈尔低保办理指南
上一条:齐齐哈尔低保标准指南 下一条:齐齐哈尔市少儿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