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面议2022-01-03 14:29:05
1.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建造师提供全国注册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提供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总人数不少于15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不少于2人);
2.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经营场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面积不小于150 平米,附加房产证复印件)。
设立分支机构承接在川承接公司前如何成立分公司
成立分公司流程及所需资料:一.首先是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供: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分公司成立后,需以分公司为主体,办理入川备案
办理入川备案人员,企业是否可以自行选择人员填报?
答“可以的,除要求的必填人员,企业可自愿填报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管理及技术骨干人员信息及其他有关信息,供承揽业务和从事建筑活动时相关单位核验。企业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