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关于开展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
青岛医保缴费基数
2022年9月1日起,青岛市职工医保缴费执行新基数上下限标准,即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899元、下限为3980元。
灵活就业人员申报2022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可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80%、100%、200%、300%五档缴费基数任选一档申报,也可在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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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5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岛医保局对此做出回应:
山东省省文件明确,全省执行统一的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男职工为30年,女职工为25年。未达到全省统一标准的,2025年底前过渡到位。
青岛市近年来一直实行的是男25年、女20年。本次政策调整,全省统一职工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青岛市将按照省文件统一规定,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决定自2026年1月起执行省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即,2026年1月1日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如果最低缴费年限未达到男30年、女25年(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应按规定进行补缴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相关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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