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青岛热门资讯 > 青岛户籍资讯 > 青岛入户常见问题 > 正文

2020青岛购房落户办理材料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2023-02-03 14:19:07

凭下列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申报,由分局核准:

(一)产权人申请;

(二)不动产权证;

(三)居民户口簿;

(四)居民身份证;

(五)亲属关系凭证;

(六)随迁达到法定婚龄未婚子女的未婚声明。

落户人员经批准同意后,凭下列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一)居民户口簿;

(二)居民身份证;

(三)一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正面标准照片。

其中,省外人员应当提供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

注:

1.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不动产权的,允许其中的一位实际居住的产权人申报居住落户。

2.落户申报人办理户口申报时应当提供所有共有权人的不动产权证、居民身份证以及签字捺印同意其迁入落户的声明。

3.亲属关系凭证包括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意见书;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申报人或者关联人户籍所在地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凭证;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具的能够体现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亲属关系人事档案复印件等。

4.商品住宅是指:土地状况栏内土地用途含住宅的用地且房屋状况栏内规划用途为居住的房屋。不包括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

申请书格式参考

房屋规划用途为居住的房屋。不包括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

推荐阅读>>>青岛购房落户办理指南


关键词:青岛购房落户材料青岛购房落户办理材料2020青岛购房落户办理材料有哪些
上一条:青岛西海岸新区居住证办理多久到手? 下一条:青岛李沧区人才落户办理条件、材料、地点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