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关于开展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
职工工作调动,需要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吗?
回答: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调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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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办理方法
?线下办理
新调入单位经办人持办理要件到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处服务窗口(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线下办理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办理账户转移(调入)登记。 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登记转移信息。单位留存一份《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备注:自2019年5月7日起,办理职工账户转移(调入)登记后,职工账户即变为正常状态,可在变更所属年月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无需再做确认。
?线上办理
点此查看:青岛市职工公积金账户变更网上操作流程(附入口)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日即可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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