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台湾通行证签注种类
黔东南台湾通行证有效期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 ,持证人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得超过15日。入台证有效期为三个月,在台湾的停留时间,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15天。单次有效。
温馨提示
1.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后方可提出申请。
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三个月(含)时,出入境管理局不受理签注申请,不予出境,证件持有人可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通行证延期手续。
黔东南台湾通行证办理必需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
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并提交复印件。
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证件原件。
6、单位意见。
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