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14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6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可在14个月的基础上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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