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
宁波老旧小区改造公积金提取指南(条件+材料)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公积金提取
提取条件
已竣工的宁波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住房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提取额度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之月起24个月内,住房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在个人直接出资额内,先按规定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足部分再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竣工验收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提取材料
职工需提供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实际出资证明、银行卡(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I类借记卡)。职工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提取流程
职工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的,当场办结。如需属地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等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职工证明材料真实性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在收到核查情况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如不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
政策来源: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址:http://zjw.ningbo.gov.cn/art//7/7/art_1229126238_589214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