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规定
按照每年公积金基数调整时,由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相应作出的调整当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的规定
仍按照《北仑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仑房委办〔2015〕7号)执行,无房职工从市场租赁自住住房,职工每月可提取的最高额度不超过700元,实际租金少于最高提取额的,按实际租金额提取。
最高贷款额度的规定
最高贷款额取消单双方限额规定,统一按户计算。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职工,购买、翻建、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户;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的职工,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户,其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户。
之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自2016年11月2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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