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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的房子该归谁?先签合同也别乐

2024-03-25 10:03:22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不管是出于对购房者违约的担忧,还是出于对利益大化的追求,售房方都有可能会做出一房二卖的行为,因此它也就成为了房产交易中的常见情形。可是,作为一名购房者,一旦遇见“一房二卖”,该如何维权呢?“一房二卖”的房子到底该归谁呢?

遇见“一房二卖” 购房者如何维权?

这需要根据出售方是开发商还是二手房业主来进行讨论,具体如下:

如果出售方是开发商,那么根据《解释》的规定,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要求出卖人赔偿其损失,承担不高于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而且,如果开发商是恶意串通第三方买卖住房的话,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会被视为无效。

如果出售方是二手房业主,则不可按照《解释》的规定进行处理,需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处理。根据规定,守约方可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但不可主张惩罚性赔偿。

“一房二卖”的房子到底归谁?

如果购房者遇见了“一房二卖”的情况,并不可因为自己是先订立合同的人,便主张房子归自己,具体还要分以下情况进行讨论:

1、 当事人中的一方已办理过户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不管你是先订立住房买卖合同的人,还是后订立买卖合同的人,只要一方已经办理了过户,房子便归其。

2、 当事人均未办理过户且未交房

按照《物权法》规定,当事人签订住房买卖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所以,如果当事人都还没有办理住房过户登记手续,且住房也未交付,住房权便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

3、 当事人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

根据《解释》的规定,对住房的转移占有,视为住房的交付使用。所以,如果当事人都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那么住房便归先行实际占有住房的人。

4、 当事人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且未交房

如果当事人都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而且住房也还没有交付,那么房子便归先支付了住房价款的人。

“一房二卖”的房子该归谁?先签合同也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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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房产纠纷 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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