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个人信用积分计算规则
适用对象
1、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2、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
3、就业困难人员
4、贫困家庭劳动力
5、返乡农民工。
这类群体可向工商登记注册地人社部门申请开业补贴,应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毕业证或学籍证明复印件、创业者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工资支付凭证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补贴标准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