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办理流程
南平公积金异地转入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职工已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稳定缴存6个月(含)以上,需将省外(含厦门)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转移到该账户内。
二、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格式文本]《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空表)
[示范文本]《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注:若是单位办理则需要转入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三、办理地点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翠屏路2号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一区1号——4号窗口均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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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15:00-18:00)
五、注意事项
1、职工办理南平市辖区内转移业务,携身份证到公积金缴存地所在承办银行办理。
2、职工办理南平市辖区外转移业务,携身份证到公积金缴存地所在业管理机构办理。
3、因该项业务跨公积金中心办理的的业务,我中心负责办理流程中“受理”涉环节,还涉及对方公积金中心资金转出及及政策原因,办结时限要以对方中心实际办结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