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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专职工作人员入户申请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3-01-09 20:40:03

驻我市的中央、区直属和市(区)属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

人员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基金会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入户

所需材料:

1、申请入户人申请报告;

2、申请入户人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3、已婚的,要有结婚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4、拟入户地所在城区计生部门审核证明(注;年满49周岁以上人员,

不携子女申请入户的,不须出具计生证明);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招用)工作满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书及已缴纳

2年以上养老、失业保险证明(职工社保手册中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

6、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①机关单位,提供编办批文;

②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国有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提供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团

登记证、民办非企业证等证书;

7、用人单位证明;

8、在本市连续居住满2年以上的居住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

申请报告请用A4纸打印,手写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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