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众创空间型创业孵化基地房租和宽带接入费补助申请材料
房源情况:
本次报名选房房源为高坡岭人才公寓其他人才房105套,其中:单间配套32套,一房一厅30套、二房一厅43套,地址为:南宁市青秀区高坡岭路20号。
配租原则:
(一)配租顺序确定规则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照学历高低确定配租顺序,学历高者优先入围,优先选房;学历相同的,按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核准顺序确定配租顺序。
(二)配租户型标准
报名人员可以申请配租一套60平方米以下的高坡岭人才公寓其他人才房,租金按同类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交纳。配租户型标准按以下情形确定:
1.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配租单间配套户型
主申请人为普通院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或1人以上的。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配租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户型
(1)主申请人为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或1人以上的;
(2)主申请人为普通院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报名选房当月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或是大学本科毕业年限满3年,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或1人以上的;
(3)主申请人为普通院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2人或2人以上的。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配租二房一厅或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户型
(1)主申请人为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或1人以上的;
(2)主申请人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2人或2人以上的;
(3)主申请人夫妻双方均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2人或2人以上的;
(4)主申请人为普通院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报名选房当月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或是大学本科毕业年限满3年,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2人或2人以上的;
(5)主申请人为普通院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3人或3人以上。
(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指的是《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附件1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中的高校,具体名单详见本通告附件。
配租程序:
(一)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顺序
报名时间截止后,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报名人员申请的户型以及配租顺序确定规则,按照报名户数与供应房源数量1:1的比例生成选房资格名单和顺序;如报名人数低于房源供应数量的,报名人员全部入围。选房资格名单和顺序生成后在市住房保障部门网络平台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选房资格名单和顺序确定。
(二)选房分配
选房资格名单和顺序确定后,由住房保障部门通过官方网站、“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绿城选房网”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获得选房资格人员参加线上选房。
(三)租赁合同签订
高坡岭人才公寓租赁合同由高坡岭人才公寓主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期限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剩余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未取得实物配租的选房人员抽选房号后,应当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与运营管理单位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城投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
原已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选房人员抽选房号后,应当将原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退回城投公司,并在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与城投公司签订新抽选房号的租赁合同并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
2001年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申请人在学信网上无法获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由申请人自行通过学信网申请学历认证的,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之日起两个月内将认证结果提供给高坡岭人才公寓学历审核部门。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方可签订高坡岭人才公寓租赁合同,若学历不符合条件或逾期未反馈学历认证结果,则取消其本次报名及选房资格。
(四)办理入住手续
选房人员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与小区物业服务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