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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四区落户没房落到哪里

来源:互联网 2023-03-11 12:22:02

根据非南京市户籍人员在我市实际居住、就业情况,按以下原则办理户口迁移:

1.本人合法稳定住所

本人在南京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除外)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同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2.直系亲属稳定住所

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南京市有家庭户口且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除外)的,可以在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处登记户口,同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

3.单位集体户

上述条件不具备,如本人所在单位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城镇地区设立集体户的,应当在单位集体户落户,同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4.社区集体户

上述落户条件均不具备的,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所在地的社区户登记户口。

✍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居住地社区户登记户口的,向属地区级机关户政办理部门或派出所提交申请。

南京溧水高淳六合浦口落户申请(地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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