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南京没有房产落到哪个区
有笔试。考试与录用规则如下: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玄武区人民政府玄武门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试当日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将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示。
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行政职业能力等。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
(二)资格复审、面试
1.资格复审。由街道(部门)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由应聘者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参加。所有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查后留存复印件。不合格人员的报名材料由招聘单位收纳存档。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面试工作由街道(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请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无指定备考教材,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该项面试分数的60%。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比40%和60%)将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示。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工作不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
(三)体检
街道(部门)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由街道(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机构为街道(部门)指定机构。
对体检不合格或个人自行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应聘人员要服从统一安排,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和要求范围内配合开展体检、考察等工作,经招聘单位综合研究,可取消应聘资格。
(五)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要服从统一安排,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单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特别提醒:招聘期间考生应保持通信畅通,招聘期间联系不上则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