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参加生育保险如何报销异地生育费用
《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72号)规定:
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最新调整时间为2018年8月1日,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目前南京相应工资标准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20元/月。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5元/小时。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2020年南京失业保险金下限: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123号令规定,失业保险金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自2020年7月1日起,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900元调整至945元,失业保险金月标准下险也由1350元增加至1417.5元,月增加6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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