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南京热门资讯 > 南京社保资讯 > 南京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南京市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10-31 19:33:03

南京养老保险参保分为职工参保及城乡居民参保,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由单位办理。

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如下: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

以下人员不能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2)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3)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人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规定:

1、2015年1月1日,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逐年缴费的,达到规定领取年龄时,可一次性缴纳累计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未按规定逐年缴费的,中断的缴费年限一次性补足。

2、2012年1月1日前具有本市户籍且未满60周岁,至2014年12月31日已满60周岁的首次参保人员,应补缴自2012年至达到规定领取年龄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3、2012年1月1日后户籍迁入本市且未满60周岁,至2014年12月31日时已满60周岁的首次参保人员,应补缴自户籍迁入时至达到规定领取年龄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4、上述人员到达规定领取年龄时,按办理补缴申请手续时的最低缴费标准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和缴费年限养老金。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南京市养老保险参保南京参保养老保险条件南京市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上一条:2020南京失业保险金标准(上限+下限) 下一条:南京失业保险金发放到哪里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