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南京热门资讯 > 南京社保资讯 > 南京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标准)

来源:互联网 2023-11-09 17:35:24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本次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

具体标准如下:

1.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

4.最高不得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自2020年7月1日起,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900元调整至945元,失业保险金月标准下险也由1350元增加至1417.5元,月增加67.5元。

关键词: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标准)南京失业金领取(金额+条件)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标准)
上一条: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是什么 下一条:南京养老保险交满多少年后可以领取养老金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