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南京没有房产落到哪个区
南京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方式有三种:
网站办理:
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手机办理:
1.“江苏智慧人社”APP或微信小程序,在“主题服务”中点击“就失业服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我的南京”APP,首页进入“智慧人社”,点击“就业创业服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拓展阅读:就业困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被认定为就业困难:
(一)申请人申请当月或上月有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录(不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的;
(二)申请人担任市场主体出资人、负责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除外)、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不包括从二级市场上购买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