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参加生育保险如何报销异地生育费用
南京参保后退休的人员,其在职期间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男不满30年、女不满2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实际连续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个人应当按规定一次性补足所差年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南京城镇居民参保办理:
地点:南京市各街道劳动保障所。
下列人员另需提供以下资料:
1、18周岁以上以学生儿童身份参保的,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在我市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就读的学籍材料;
2、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父母一方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儿童按规定持我市居住证参保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3、父母非本市户籍且未在本市参加职工医保的外地户籍中小学生,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4、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内)参保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身份证;
5、准新生儿参保的,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
6、年度内中途参保的退役士兵及职工医保中断人员,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材料;
7、毕业当年度未就业的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8、在宁台胞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9、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台胞的未成年子女,需提供父亲或母亲的台胞证;
10、刑满释放人员需提供《释放证明书》。